根据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五整五建”专项行动的指导方案的通知》(霍群组[2014]27号)要求,开展好本院的五整五建”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和沈浩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县委确定的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重点任务,坚持自查自纠和督促整改相结合,坚持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坚持边查边改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坚持纠正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主要内容
(一)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全院干警作风不实的问题,构建改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 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
2.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严禁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等行为。全面清理领导干部超面积占用、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
3.整治公款送礼、奢侈浪费。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涉诉单位或个人的财物。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行为。
4.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本院干警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5.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问题。解决作风漂浮、精神状态不佳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敢于担当、锐意改革的良好精神状态。
6.健全落实改进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全面落实公开承诺制度,我院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聚焦反对“四风”分别作出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县委关于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规范表彰奖励考核评比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的制度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住房、用车、办公用房等方面的工作生活待遇;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贯彻意见;建立“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完善公车配备使用、公务接待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完善干警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制度,把“三严三实”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褒奖重用焦裕禄、沈浩式好党员好干部。
(二)以整治“小四风”为重点,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形象不佳的问题,构建促进勤政廉政长效机制。
1.整治吃喝风、红包风、赌博风、走读风。大力整治群众反映的“小四风”问题。严肃查处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查处干警收受诉讼相关人“红包”问题;查处干警参与各种形式赌博和在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法违纪行为。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纠正服务不主动、办事效率低,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执行“中梗阻”,对上级交办的任务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拖着不办甚至百般刁难等问题;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切实整治“庸懒散”,出工不出力,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上网聊天、购物、看电影等行为。
3.健全落实促进勤政廉政制度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干警问责、约谈办法。健全机关效能考核办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三)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为重点,着力解决党群干群关系不紧密的问题,构建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
1.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下工夫化解信访积案。
2.健全落实维护群众利益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畅通民意诉求等机制,建设好立案以及信访窗口,规范接待行为,减轻困难群众诉讼负担。
(四)以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重点,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构建加强基层基础长效机制。
(五)以整治行政权力暗箱操作为重点,着力解决用权用地用钱不规范的问题,构建公权阳光运行长效机制。
1.整治审判用权不规范问题。坚决整治滥用审判权、以权谋私,在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坚决查处不依法审判、不及时执行、吃拿卡要等行为。
2.整治违规建房售房问题。严肃查处本院干警违法买卖土地、违法违规建房、违规出租或出售自建房和以其他形式违法违规建房谋取私利的行为;坚决纠正本院干警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保障性住房;严肃查处干警违反规定建设或出租、出售“小产权房”等问题。
3.整治财政资金管理不善问题。严肃查处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分配不合理问题;严肃查处私设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用、随意花钱等各种违法违纪问题。
4.健全落实公权阳光运行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监督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担负责任,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抓专项整治,带头落实各项制度规定,推动班子抓落实;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量化、细化,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积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加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领导责任制,把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中,实行奖优罚劣,通过制度管人理事,形成改进作风的内在动力。
(二)认真查摆,强化监督。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掌握“五整五建”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回头看,多形式多渠道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四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服务群众不到位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剖析原因,研究改进办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真正做到边查边找、边整边改、立行立改。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庭科室队“五整五建”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走访基层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的整治力度,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并及时进行通报。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把开展“五整五建”专项行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结合起来,与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弘扬焦裕禄精神结合起来,与完成全年审判任务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活动促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不断取得深化作风建设的新成效。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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