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下午,贝博体育全站app官网刑事审判庭法官前往东西溪乡东溪村巡回审理了一起醉酒驾驶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潘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3月24日,被告人潘某某无摩托车驾驶资格,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载其家属项某某与对向方某某驾驶的无号牌变型拖拉机发生碰撞,直接造成潘某某、项某某受伤。经鉴定,潘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5mg/100ml,属醉酒驾驶。经交警部门认定,潘某某负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潘某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其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潘某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予以从重处罚。鉴于潘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予以从轻处罚。依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后,承办法官和乡党委副书记、司法所长、村两委成员及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召开了座谈会。会上,承办法官通过庭审案例以案释法,并结合酒后驾车、滥伐林木等农村多发性的违法犯罪行为,帮助群众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引导群众遵法守法。村两委成员纷纷表示今天的庭审,让大家直观认识到醉酒驾驶害人害己,一次巡回审判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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